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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业务

分类: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一)产品定义 

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单位)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单位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

(二)细分种类 

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称为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细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三)客户申请材料 

开户申请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立相应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单位预留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单位定期存款

(一)产品定义 

是我行与存款单位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 
(二)期限 

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三)利率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计算。在原定存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仍按存入日所订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客户申请材料 

尚未开立结算账户的客户,须填写开户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开户资料,预留印鉴。已开立结算账户的客户,只须预留印鉴,不再提供开户资料。

 


单位通知存款

(一)产品定义 

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二)细分种类 
  1、一天通知存款:提前一天通知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 
  2、七天通知存款:提前七天通知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 
(三)利率 

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天通知存款利率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际存期计付利息。

 


单位协定存款

(一)产品定义 

是指存款单位与我行通过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协商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为协定存款,基本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协定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种类。
(二)期限 

协定存款的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每次自动延期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三)利率 

单位协定存款约定留存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留存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